請注意是限定繼承,非拋棄繼承.
親人往生,請辦限定繼承,以免遭死者拖累!
 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黃檢察官
最近相驗一個案子,死者被地下錢莊逼上絕路,燒炭自殺身亡!他的遺書上還寫到:「當我離開後,…,只須草蓆捲起即可,火化後,骨灰入海,不必供奉,我選擇這條路,才能讓你們好好過日,才不連累你們,不必為我流淚,我沒資格為人父,為人夫,不可原諒的人絕筆。」
 
但是死者是否知道,他死後債務是由他的太太、兒女,父母,祖父母,甚至是由「兄弟、姐妹」來承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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